公告日期:
2019-06-19
一、依據「醫學系教師聘任及升等評審辦法」第九條規定辦理,請108學年度欲提出升等申請之專、兼任教師依照「升等所須備齊資料」中各項檢附相關資料,將各項送審資料流程備齊後,
送審升等者請於108年11月30日前提送系教師評審委員會,俾利後續進行提案辦理初審。
二、申請新聘或升等專、兼任教師,需參與且撰寫本系下列任一項課程教案至少2件,為考量系上課程教學所需,並配合參與教案的修改與討論,以建立系上教案題庫數。學校或醫療體系外 新聘老師需在一年內補足時數。
PBL教案 | OSCE教案 | Case study教案 |
臨床推理教學教案 | 經系評會審查通過的其他特殊課程或教案。 |
- 新聘教師請於聘任兩年內補齊至少任一課程2件教案數。
- 升等教師請於提出升等時,提供三年內至少任一課程2件教案數。
- 醫學系教師相關聘任相關事項,敬請自醫學系系網頁表單下載-「教師新聘、升等」查閱相關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