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聘/升等教師之系上教學、服務相關事項公告】

公告日期: 
2019-06-19

一、依據「醫學系教師聘任及升等評審辦法」第九條規定辦理,請108學年度欲提出升等申請之專、兼任教師依照「升等所須備齊資料」中各項檢附相關資料,將各項送審資料流程備齊後,
       送審升等者請於1081130前提送系教師評審委員會,俾利後續進行提案辦理初審。

二、申請新聘升等專、兼任教師,需參與且撰寫本系下列任一項課程教案至少2,為考量系上課程教學所需,並配合參與教案的修改與討論,以建立系上教案題庫數。學校或醫療體系外           新聘老師需在一年內補足時數。

PBL教案 OSCE教案 Case study教案
臨床推理教學教案 經系評會審查通過的其他特殊課程或教案。
  1. 新聘教師請於聘任兩年內補齊至少任一課程2件教案數。
  2. 升等教師請於提出升等時,提供三年內至少任一課程2件教案數。